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级财政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库的通知
|
|
文章来源: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
作者:技术科
时间:2015-11-23
阅读数:5180
|
|
索 引 号:
|
000101002/2013-88771
|
公开范围:
|
全社会
|
发布机构:
|
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
|
发布日期:
|
2015-11-23
|
文 号:
|
汕经信〔2015〕350号
|
公开方式:
|
主动公开
|
保税区、高新区、海湾新区经发局,各区县经信局,市直有关企业:
现将《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级财政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库的通知》(粤经信技改函[2015]2744号)转发给你们,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本批省级财政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库按股权投资、贷款贴息、事后奖补等支持方式分专题组织实施,项目单位结合项目情况选择一个专题方式、按专题要求组织申报。
请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(以下简称项目组织部门)、各有关企业严格按照省申报指南要求, 对照专题扶持方向、申报条件,抓紧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,于12月4日前正式行文连同项目汇总表、项目要件审查表、项目审核意见(加盖单位公章)以及项目单位申报材料(共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1份,统一刻U盘或光盘并贴标签)推荐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,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(市直项目直接报送),逾期不予受理。
项目组织部门要加强做好项目的审核遴选工作,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、择优遴选。按照“谁推荐,谁负责”原则,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。对企业编写的项目申请报告提交的附件材料复印件进行核对,注明与原件相符,加盖单位公章。
项目申请单位要按照申报专题方向(见粤经信技改函[2015] 2744号文件附件1)和申请材料要求(见粤经信技改函[2015] 2744号文件附件2)认真编写好申请报告,如实完整地填写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和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(见粤经信技改函[2015] 2744号文件附件4,14)。经市遴选通过的项目,另行通知项目单位在网上办事大厅(http://www.gdbs.gov.cn)登陆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相关信息填报(以纸质申报材料为准)。
附件:《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 级财政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库的通知》(粤经信技改函[2015] 2744号)(相关附件请在省经信委网站下载)
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
2015年11月23日
(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:88992016,电子邮件:gdstjxjjsk@163.com)